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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长丰科技进步先进县意见           ★★★ 【字体:
推进长丰科技进步先进县建设的意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8    

关于推进科技进步先进县建设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科技大会精神,实施“科技兴县”战略,发挥科学技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提高我县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我县社会和经济发展,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就推进科技进步先进县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县科技进步工作是全市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市创新型试点市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推进我县科技进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是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举措,是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当前,科技进步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科技的差距已成为造成地区差距的主要原因之一,技术落后制约着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因此,全面推进我县科技进步,对转变生产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我县经过多年努力,创建科技进步先进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和省内科技进步先进县、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一些主要考核指标上。因此,必须认清形势,提高对我县科技进步工作的认识,增强创建科技进步先进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推进科技进步摆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科技进步先进县建设。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以“富民强县”为宗旨,以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机制体制创新为动力,以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为主线,切实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科技发展的社会和政策环境,推动全县科技进步,充分发挥科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到“十一五”末期,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科学发展观规律的县域科技服务体系和创新体系,扭转我县科技工作总体较薄弱的状况,县综合科技进步水平达到全省县区先进水平,力争使我县2009年进入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行列。

三、主要任务

(一)按照《科学技术部关于开展市(县)科技进步考核推动科教兴市(县)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农社字[2001]231号)要求,每两年组织一次对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的考核。20052006年度的考核工作已经进行,我县要认真对照国科发农社字[2001]231号文件规定内容,认真自查,寻找不足,采取得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并做好2007年开局之年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县2009年科技进步先进县建设目标的实现,

(二)不断完善科技服务体系。重点要搞好三个平台的建设。一是加强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围绕当地优秀、特色主导产业。加强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科技创业中心和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体系,强化引导和重点扶植,不断增强服务功能,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大力推广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110”等行之有效的科技服务模式。二是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围绕地方特色主导产业,建立研发机构、中试基地、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落实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建立健全技术研发机构,鼓励以企业为主建立各种形式的技术经济联盟,鼓励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重点科研设施建设,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三是加强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平台建设。通过举办不同形式的校企对接活动、网上技术市场和建立院企长期合作工作站等多种类型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形成渠道畅通、网络健全、运转快捷、机制长效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平台。加强同国内特别是合肥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引进技术、人才和资金,支持其在我县建立或联建实验室、中试基地等基础设施,成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广泛参与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实施一批国际间的科技合作项目。鼓励我市的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与境外的科研机构联办研发中心、联合开发研究重大科技合作项目。

(三)强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要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制定、完善和实施人才政策和措施,创造良好环境,建立长效人才培养、培训机制,打造人才“洼地”,吸引外来人才,留在本地人才,用好现有人才,培养发展人才。鼓励、支撑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鼓励、支持、帮助科技人员下乡、下厂承包、创办、领办企业和科技实体。围绕重点主导产业,组建专家顾问团,制定发展规划,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大科技奖励力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予以重奖。

(四)组织实施一批优先项目和重点工程。要围绕我县汽配、新材料、建材、模具、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等主导产业重点选择一批科技含量高、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大,对当地科技进步有引导作用的公共技术、共性技术服务项目予以实施,重点扶植,加快发展。特别是要重点抓好“双凤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同时,要高度重视人口健康、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

(五)进一步优化县科技部门工作环境。要以增加投入、强化队伍建设、改善工作条件、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强化县级科技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激发县级科技工作的活力,充分发挥县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在推动当地科技进步中的重要作用。

四、政策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科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予以重视和支持,要把科技发展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科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要求,加强科技工作的综合协调,对科技工作中的重要决策、重点任务和重要问题,一把手要亲自抓,并定期研究科技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科技进步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实行法律化管理。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维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二)全面实施考核和奖惩制度。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科技进步责任和考核制度,组织部门要会同科技管理部门研究制定考核乡镇、工业区和县直各部门科技进步情况的具体办法,将科技投入、科技进步、成果转化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确定考核标准,纳入每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各级政府要把科技投入作为重要的公共战略性投资,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法定增长。2007年,县、乡镇、工业区两级财政科技三项费用必须达到占财政经常性支出的1.1%以上。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增长幅度,当年财政超收要按同比例安排用于科技投入,保证全年本级预算安排的科技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比例。

积极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足额提取技术开发费用。“十一五”期间,大中型企业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1.5%,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低于3%,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5%,企业开发经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生产经营成本,税前列支。提取技术开发费低于规定比例的,不能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政府拨款。对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达到销售收入3%以上、对地方财政贡献大的企业,政府用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其技术开发。

(四)强化科技部门的职能作用。县科技部门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转变观念,完善职能,强化服务,统筹区域科技发展,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统一管理、使用各类科技资金。要加强与计划、人事、财政、农业、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配合协作,协调联动,促进科技进步目标、任务的完成。积极开展区域间的科技交流和协作,相互学习借鉴,通过结对子的形式开展科技进步互动共进活动,形成整体推进科技进步的局面。

(五)创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科技进步的社会氛围。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推进科技进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及配套措施,并抓好落实。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检查,切实将科技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科技进步工作目标的落实。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大力开展科普活动。各类新闻媒体要设立科普专题或建立科普专栏,对公众进行科技知识宣传。通过科技下乡、科技扶贫、科技赶集、科技培训等形式,在多个层面上广泛开展科普活动,使科技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不断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全社会的科技意识。创造科技进步先进县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外,需各乡镇、工业区、县直各部门共同努力,同时,充分引导和激发社会团体和公众的参与意识,使科技进步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为。

 

 

长丰县科学技术局  

OO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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